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莆田文教”奖助学金资助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莆田文教”奖助学金的评选与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我院助困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受助学生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鼓励学生自强自立、奋发有为,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助学金名称
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莆田文教”奖助学金
二、资助方
莆田市学必达文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助内容
资助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莆田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节俭,无不良消费习惯;
5.品学兼优,无重修与违纪情况;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7.资助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助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开展迎新、运动会、毕业晚会、诵读比赛等学生活动。
四、资助方式
1.每年资助1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资助1500元。
2.每年资助学院开展学生活动不超过5000元。
五、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一)资助方将相关款项转至学校对公账户,学校根据实际出具慈善捐赠发票。
(二)每年举办一次助学金发放仪式,邀请资助方莆田市学必达文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学院给受助学生颁发助学金,并开展相关交流与帮扶活动。
(三)受助学生每年填写《福建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受助学生情况反馈表》向学院和资助方汇报一年来各方面表现,辅导员签署鉴定意见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及时向资助方反馈受助人成长动态与资助成果。
(四)申请学生所填资料必须反映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将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资助学院开展学生活动的有关费用必须凭正式发票报销。
(一)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向各年级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复核学生申请材料,将入围推荐人选情况汇总报资助方。
(三)资助方同意后,学院召开奖助学金发放仪式,向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
七、其他要求:
(一)受助生每年需参加公益志愿服务30小时以上,申请下一年资助时,必须出示完成志愿服务的证明。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者,学院将不接受其继续资助的申请。
(二)受助生应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受助当年必修课或必选课无不及格科目,否则原则上停止后继资助。
(三)受助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院或者资助方组织的活动,有意识的培养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增强交往和互助意识,塑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明德崇礼的社会交往品格。
福建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
2021年10月06日